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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答辩的庭前准备

2024-08-27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
第一、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先向被告邮寄起诉状、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部分法院有时也会连同传票、应诉通知书一同邮寄。此时,需要做的就是弄清原告是谁,案由是什么,对方诉讼请求是什么,为何会被起诉,对方有什么证据等等。
第二、准备起草答辩状,按照法律规定自收到起诉状15日之内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如果对法院管辖有异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第三、去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有哪些证据材料,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相应地被告也应当收集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证据材料,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己方证据,如果有证人出庭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目前部分法院会在庭前通知当事人质证,但多数法院是在开庭当日组织原被告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第四、如果被告不能到庭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被告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庭前向法院提交相应的委托代理手续。
最后,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时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就会缺席判决,此时被告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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