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座落于 。
二、租赁合同期为3年,即20 年7月1日起至20 年7月1日止。
三、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元整。¥220 .00元。
四、交款方式:签约之日起交齐一年房租,以后每年5月30日预交下一年房租,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到期乙方是否承租,要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不能出卖所租赁房屋,也不能收回不租。
六、乙方在租房屋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如在租赁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收回房屋
九、租赁期间取暖费、卫生、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 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