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请单位(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为了做好甲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保安员2名,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履行职责。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可以检查、指导保安工作,对不称职的保安员,可以要求乙方对其进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调整。甲方应对乙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指导;
2、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3、提供集体住宿及用膳场所;
4、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安工作,负责监督协调保安工作相关事宜。
三、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专职安全人员的监督领导,履行好公司安全条款;
2、保安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乙双方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着装整齐、统一规范、精神饱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3、保安员工作职责和时间:每天24小时分二人二班制值勤,主要负责办公楼、宿舍楼、综合楼、仓库和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密切关注我司租地台美华工厂内车架情况及时互相联系。夜间值勤人员兼顾生活区巡查。
4、如遇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与公司专职安全员联系,保证问题的及时解决。
四、服务期限
自20_年4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愿意延长服务期限,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不愿意续签,应在合同到期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五、保安服务费支付日期及方式
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元1500(元整),叁人合计为人民币元(元整).并于次月20至25日之间支付。
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若发生财物失窃,并造成经济损失,经公安机关认定属保安员失职造成的,乙方负有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若要求保安员做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工作,应征得乙方同意,否
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为加强保安人员责任心,乙方向甲方交押保证金为10000.00元(壹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发生其它经济损失赔偿时甲方如数退还押金;
4、本合同生效后,除非一方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若有一方提出解约的,均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应妥善处理好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除非乙方不再续签。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交纳给对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甲、乙双方均可向马尾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