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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租赁合约书 篇3

2024-07-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合同登记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守。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坐落于省市区路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请在“□”处以打“√”方式勾选,下同):

  1.2、租赁房屋内现有设施、设备详见“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2、租赁期限、用途

  2.1、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未提出不再续租的,租赁期限顺延,并由双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2、用途: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若需改变,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批手续。

  2.3、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装饰装修及维修

  3.1、装饰装修: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乙方保证装饰装修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维修: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主动对租赁房屋进行检修的,应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检修、维修,乙方积极配合。如乙方因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发出维修通知的,甲方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修、维修。如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所有维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3、因维修租赁物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

  4.1、租金: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元)。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装修免租期:甲方向乙方提供天的装修免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免租期内,甲方不收取租金。

  4.3、支付周期:□按月支付 □按季度支付 √□每半年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收到发票后,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因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方承担。

  4.4、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按照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

  (1)电汇: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其他:。

  5、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保证金:租赁房屋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同时开具提等额、正规收据(如本合同系续签,乙方已支付保证金的,则不再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终止,乙方结清租金和第4.2条约定的其他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返还保证金。

  5.2、其他费用:租赁期间内,方负责支付①物业管理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其他:。如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前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特别约定

  6.1、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抵押: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未设定抵押,或者抵押未到期,或者抵押债务已清偿,甲方保证不会因为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影响乙方租赁权的行使。

  7、合同解除和终止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给第三人;

  (2)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损害房屋结构;

  (3)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不含)。

  7.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非甲方所有,属甲方转租的;

  (4)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5)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超过日(不含);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3、非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应合同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和全额保证金。

  8、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按照月租金的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数额不超过月租金的贰倍。

  8.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数额不超过月租金的贰倍。

  8.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2条的约定,影响乙方租赁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月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的,由甲方另行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营业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费等所有损失与费用。

  8.5、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责任可以合并适用。履约一方向违约一方主张本条约定的一项或者多项违约责任,不代表放弃对其他违约责任的主张。

  8.6、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无效,或者本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继续有效适用。

  9、不可抗力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送达对方。未尽本条约定的通知义务的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减轻、免除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

  9.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未尽本款约定义务的一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和政府行为。

  10、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人调解。如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均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至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1、其他

  11.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以及合同终止后,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1.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前述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盖章之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部分)

  甲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寄地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寄地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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