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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混凝土罐车租赁合同 篇5

2024-07-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甲方:

  乙方: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不改者,可依据我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经济处罚。

  4、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人设备造成伤害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在进出场路途行驶(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地方道路行驶(运输)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进出场行驶(运输)所出现的任何交通违章事故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提供状况良好的机械设备和有效证件齐全的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必须经甲方验证合格,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提供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维修和保养记录、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给甲方核实,并提供一套复印件给甲方。

  3、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合格的机械,并定期经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或人为因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材料损坏事故、工程设施破坏事故,应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4、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乙方应对进场一般操作辅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8、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9、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10、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2、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3、乙方必须定期到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混凝土罐车进行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并为混凝土罐车办理商业保险,支付保险费。

  14、混凝土罐车在本工程范围内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施工管理"八不准"制度,"一机一人,车来机停"等管理制度;作业完成后,需将车统一停放在拌和站指定位置,并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由乙方承担。

  15、本工程为邻近营业线施工,乙方车辆严禁驶入防护排架及铁路封闭网内。在行驶过程中应与防护排架及既有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损坏铁路沿线既有设备,由此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应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道路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

  17、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保护现场,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及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第四条 在执行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由甲、乙方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有效期至租赁期满止,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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