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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租赁协议 篇1

2024-07-17 来源:爱问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1.甲方愿将手机号码出租给乙方,押金为元,租金为元/月,一次性到账话费为元,分月到账话费为元,最低消费元/月,最低消费到期日为,租赁期为个月(至),租赁期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该号码的租赁权及购买权,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2.乙方每月28号前须按时足额支付次月租金,28号前未完成租赁款项支付的,甲方有权办理停机。延期____日内买家有权申请开通,但需支付50元/天的违约金。延期____日以上(不含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立即收回号码,乙方所缴纳的押金、租金、话费等不予退还。

  3.协议期内,甲方拥有号码的所有权,乙方拥有租赁号码的使用权;乙方可将号码用于,不得将该号码用作其他用途。如乙方使用该号码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甲方可立即收回该号码,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所缴纳的押金、租金、话费等不予退还;若乙方将所租赁号码用作违法犯罪活动,所有违法犯罪后果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刑事责任。

  4.乙方在使用该号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欠缴话费,导致该号码欠费停机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立即收回号码,乙方所缴纳的押金、租金、话费等不予退还。

  5.协议期内,如乙方未违反第3、第4条之规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号码,如有违反,甲方需退还双倍押金赔偿给乙方;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合约,如有违反,乙方所缴纳的押金、租金、话费等不予退还。

  6.协议期内,乙方如遗失SIM卡,甲方须配合乙方补卡,补卡周期为1-15天,且每张卡每次需支付补卡费用100元(15元补办卡费用+85元劳务费)

  7.付款方式为:支付宝、建设银行、上门付款等。

  8.租赁协议到期后,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将SIM卡送回或寄回,我方收到卡后查询未欠话费,则全额退还押金,交易完成,租赁合同解除。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甲方经手人签名(盖章):

  租赁号码:

  乙方身份证黏贴处:

  乙方付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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