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钟祥.胡集 签订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技术协议。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货到后18个月或调试合格后12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交货时配专用工具一套、设备技术资料、合格证、安标证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卖方送货到买方矿上。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由卖方负责运输费用。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国家标准。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预付总货款的30%,发货时付至60%,货到调试合格后付至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无。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到买方现场指导基础浇筑、设备安装调试。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