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企业的管理,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稳定职工队伍,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出资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培训期限为三个月,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限为三年,乙方若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3000元,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满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如离开公司,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提出申请,写出辞职报告并报办公室。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付甲方违约金5-10万元,由于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泄露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图纸、模型模具、技术文档、以及涉及商业秘密的函件等。
2、经营信息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政策、采购资料、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乙方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均有为乙方保守其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并且乙方二年内不得到中国境内与甲方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10万元。
四、乙方承诺: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被依法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支付的经济补偿。
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并与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