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将自己的车辆卖给乙方,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车辆(车牌号冀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二、车辆出售价格人民币: 元,协议成立时一次性付清。
三、车辆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交车后车辆的全部债务及肇事赔偿等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对出售的车辆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车的行车证、车辆购置税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凭证真实、有效。协议成立时,甲方将车辆、车钥匙及证件等同时交给乙方。
五、协议时甲方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便乙方将来办理过户,过户时甲方无条件协助,过户费用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被扣给乙方造成停运损失,除赔偿停运损失外承担违约金 元。
2、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