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甲方): (签字或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 (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签字或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清单所列花卉产品销售达成如下条款:
一、 产品品种、等级、数量、单价与金额:
花卉名称、品种、规格质量、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花卉清单”,乙方交付的花卉必须与合同附件“花卉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二、 花卉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所供花卉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并不支付任何款项。
三、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2、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花卉清单”。
3、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订金,订金打入乙方 (指定账户 )。
4、每次花卉到场经验收合格后结清单批货款,在最后一批花卉进场后用订金抵货款,甲方在供货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结清合同约定全部货款金额。
四、交货地址及费用承担:
1、交货地址为:乙方负责将花卉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条款:
包装以双方协商标准执行,甲方提出包装要求,包装物由乙方提供。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每批次供货的种类、规格及具体数量。
2、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约定,应向甲方支付不符合约定部分花卉款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该部分花卉款;若因自然灾害、连续十天阴雨等恶劣天气、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后,中途有变更花卉的种类及数量,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变更花卉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公平调整。
4、乙方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的花卉,应按该批货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5、甲方如不按时验收产品,造成产品质量损坏,甲方需付乙方该批货值的违约金。
6、在约定期内存于乙方基地产品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
7、甲方定购的产品,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将产品再次销售。
七、合同生效、争议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及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即生效。
2、本合同因履行发生纠纷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乙方或乙方代表签字的“产品出库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有需要乙方供货,以电话通知并以邮件形式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确切的取货时间,乙方有义务准时备货。
2、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 负责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