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摩托车和车主及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新街中心学校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及教职工出差补助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特作此安全承诺。
1、摩托车必须停放在车棚内,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摆放;摩托车停放时,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停放在车棚门口,不得阻碍他人车辆的.出入。
2、车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教职工无证无照驾驶以及酒后驾车。
3、驾驶摩托车属个人行为,车主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杜绝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故事的发生。
4、驾驶摩托车上下班要注意安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均由个人负责。
5、车主要经常对摩托车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防止因机械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
6、教职工出公差,学校应按《新街中心学校关于教职工出差补助标准》的相关规定报销车费,学校严禁教职工骑摩托车或搭乘摩托车出公差,若教职工执意要骑摩托车或搭乘摩托车,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学校无关,一切责任由教职工自己负责。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