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几旅游环线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承建的江津区白沙镇三几旅游环线建设工程主线K0+000~K9+385.600、支线一K0+000~K1+849.400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政府《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国家、重庆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江津区白沙镇三几旅游环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我单位作为江津区白沙镇三几旅游环线建设工程主线K0+000~K9+385.600、支线一K0+000~K1+849.400合同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该项目工程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应急预案,加强项目工程内部安全生产控制与管理,有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有责任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标书承诺,配备专职持证的'安全人员上岗全程跟踪督查,严格执行业主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杜绝工程车辆载人,道路平交道口按业主要求防护,做好高大建筑物的安全稳固工作,防止火灾及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施工期严格执行重庆市《公路建设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在施工全过程接受各方面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服从业主、监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无视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接受业主、监理、公司的任何经济处罚和其他制裁。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20xx年3月10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