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1、为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网络大电影创作,甲、乙、丙三方决定联合策划制作电网络大网络大电影暂定名。鉴于此,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网络大电影影片概况
1、片名:(暂定名)
2、片长:分钟左右
3、拍摄周期:15天左右
4、后期制作周期:50 天左右
5、总成本:约XX万人民币(大写:X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支出为准),
由制作费、宣传费、发行费及不可预见费四部分组成。
6、制作周期:
筹备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拍摄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后制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映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第二条、 网络大电影制作总投资及出资方式
网络大电影总投资费用确定为人民币XX万元整,由三方投资网络大电影暂定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其中甲方投资剧本%即人民币X万元;乙方投资%即人民币X万元,丙方投资%即人民币元。 专用帐号:(帐号名称:)
2、以上资金均用于本电片的全部制作费用,甲方应严格按照制作预算执行,但其他两方有权予以监督。
3、本合同签署后乙方、丙方即本合同签定之日起8个工作日之内将投资款一次性转入本合同指定账户:、三方同意本片制片人署名如下:
出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回报条件:
l、前期网络大网络大电影发行完毕,影片所得的款项到账后,先返还投资方出资款人民币XX万元整。
2、影片所得利润扣除所有相关费用(投资款、国家标准营业税收费等)之后进行利润分成,即甲方从中利润分配(X%),乙方从中利润分配(X%),丙方从中利润分配(X%)
第四条、版权归属
1、三方同意:本片摄制完成后,三方共同享有完成影片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全部版权(编剧、导演署名权除外)并按照本合同项下的投资比例分享。
2、本片与其剧本及其衍生产品的开发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将本片制作成DVD、蓝光等电子音像制品、图书、画册、其他商品的衍生产品,亦属本片版权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转让其对本片享有的`版权,均应先经其他方同意,其他方不应无理予以否定,且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任何一方在其投资未全部到位前不得转让其对本片享有的任何版权或权益.
第五条、权利及义务
1、 在未经三方商定、书面认可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或多方不得擅自以单方或多方之名义对外进行与本片有关的任何及/或所有商业及投资签约等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给其他投资方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即使有本条款的规定,三方在本合同项下依据本合同各自承担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2、 在本片制作前,即本片开机前甲方应制定本片制作预算、制作进度计划;在制作过程中,剧组将按照制作预算和制作进度计划执行,以保证本片制作质量、按期完成。三方同意,如最终影片实际制作费用超出预算部分低于预算的________%,由甲乙丙三方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按各方投资比例追加投资;如最终影片实际制作费超出预算部分高于预算的________%,超出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协议处理。如实际费用少于预算费用,则应按照投资比例归还三方或用于经三方共同确定的用途。
3、 甲方负责该影片的拍摄、制作、发行全部工作,保证该片的质量,有权决定并安排剧组的所有拍摄和创作以及管理职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如(天灾、国家政策 变化等);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15日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终止期间,若产生任何费用,由违约方按照投资额对守约进行双倍赔偿。
第七条、保密
1、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若违反此保密义务,应按照投资额双倍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三方在合作过程中,就本剧剧本等拍摄资料、拍摄进度、演职人员及其变动均应予以保密。
3、在本剧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曲、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和拍摄进度等)等均属三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披露,均会对三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本合同所涉及的条款为商业机密,三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决不透露予无关第三方。
第八条、争议处理
l、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不可抗力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天灾、国家政策变化等)影响 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最短的时间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
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资料,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立即恢复本合同各项义务。如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