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活跃商品流通,繁荣经济,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地点、期限、租金及费用:
1、甲方出租位于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25号的一佳苑商场
2、租期从____年到____年。
3、本合同第一年免租金,物业服务费____元/㎡;第二、三年月租____元,物业服务费____元/㎡。
4、本合同中泊位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二、支付租金的方法:
1、乙方必须在每月8日前(含)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如乙方逾期,甲方应按每日100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2、铺位用电量独立计算,用电量按电力部门定价加3%的电损计算。每月用电量应在下月前支付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是店铺的所有者,拥有经营权。乙方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和维护店铺。
2、乙方如需拆除或修改泊位原有设施或装修泊位外立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泊位结构。乙方经甲方同意建在墙上的建筑物,在退出时不得拆除和移动。
3、租赁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
4、租赁合同期内,除乙方严重违约外,甲方不得随意收回乙方租赁的房屋。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乙双方对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自然现象,包括地震、台风、暴雨等)造成的损失负责。)、其中,泊位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乙方货物损坏由乙方负责。甲方对乙方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证用电安全,甲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市场内的电线和用电设施。严禁乙方擅自修改或增加铺位内的电线和电路,违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都有保证安全和防火的义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进入商场。乙方不得在租赁店内使用电煎锅、电炉、电热水器、液化气灶、煤气灶等设备,只能在商场指定的专用厨房内做饭。商场内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使用明火和香烛。请勿在商场内焊接(如确实需要焊接,必须申报并采取预防措施)。应按要求提供消防设备,违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安仅负责管理和维护商场秩序,乙方应自行保管所有物品,以防火灾和盗窃。因盗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乙方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对其店铺内的财产进行保险,以防止事故造成严重损失。
5、商店每天的营业时间是____到____。非营业时间内,甲方应统一断开店铺内部所有电路,只留下商场共用部位的照明电路。
6、乙方应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动词(verb的缩写)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根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程度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店铺,原押金不退还乙方;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连续停业五天;
(2)乙方擅自改变店铺用途的;
(3)乙方擅自将店铺转租给他人的;
(4)乙方逾期3天未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5)乙方违反消防规定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
(6)在店内做饭、违章停车、违章焊接等甲方警告但屡劝不改的违法违约行为;
(7)乙方违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催告仍不改正的。
六、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乙方必须取得江门市蓬江区工商局办理的营业执照,方可在该市场经营。
七、其他人
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对本合同有最终解释权。
3、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诉诸店铺所在地法院裁决,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4、除直接送达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通过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邮件按下列地址发送给对方后,视为有效送达,乙方应提前五天有效通知对方地址变更,否则,应承担未送达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