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位于连平县元善镇东园三街22号1楼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租期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期_______年______月。
2、房屋产权情况:甲方持有集体土地所有证。
第二条、房屋租金及缴纳方式
1、双方协定,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缴纳方式:____________(1、季付、2、半年付,3、全年付)。
第三条、承租期间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在承租期间,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可房屋装修,乙方在租住本房屋期间。室内任何设备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由乙方向甲方原价赔偿。
第五条、乙方必须遵守有关社会治安管理规定,注意公共文明和环境卫生。乙方确保人身安全、房屋安全,注意防火、煤气泄漏等危险事故的发生,如有上述事故发生,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在承租期间,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则甲方有权向其追究责任,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50%,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若进行违法乱纪行为,则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