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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业房屋租赁子合同 篇7

2024-07-17 来源:爱问旅游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1.出租物业

  甲方愿意出租及乙方愿意承租本合同附件一红线图中标明的场地(以下简称“场地”),由乙方改建并经营___餐厅(以下简称“餐厅”)。米,沿街宽米,深度至少米(上述所有长度均由建筑物内部或内墙起计)。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场地所在建筑物之公共地方及附属设施,包括外墙,附件二和附件五的工程技术要求和附图的内容。场地及上述公共地方和附属设施在本合同中合称为“出租物业”。

  2.租金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日免租期(自双方移交场地之日起计)。如乙方在场地移交日内开业,则自开业之日起支付租金;如乙方未能自餐厅在出租物业场地移交45日内开业,则应自场地移交第46日起按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补偿费,除非附件三的透视图(以下简称“透视图”)中所示的所有招牌于该日仍未获有关的审批部门正式批准。(详见本合同第12.3条)。

  乙方从起租日按以下方式缴付以下租金(含管理费)(以下简称“租金”):在租期内,我司支付月租金(含管理费)人民币元;该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场地移交书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该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作租金和管理费扣除(多除少补)。

  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支付当月租金至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如果起租日并非在某个月的第一日,第一次的租金与最后一次的`租金应按该整个月内所占的日数比例计算(适用的话)。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及公用事业费用)结算应以税务局制定的相应项目发票为收款凭据。甲方应于收款同时开具发票。在下次支付租金时,甲方仍未开具发票给乙方时,乙方有权延缓支付租金,直到收到发票为止。

  乙方除了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应支付的公用事业应付项目外,乙方将无责任缴付关于出租物业之任何其他费用或应付项目,而经营餐厅的一切收益由乙方享有。租金税及土地使用费均由甲方负责。

  3.租期,交付物业的日期

  本合同所订租期为二十年,自餐厅开业日开始计算,至餐厅经营满二十年(以下简称“租期”)。

  甲方于完成本合同附件五“物业交接条件”中应由甲方完成的事项后,向乙方发出要求进驻物业的书面通知。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对场地进行验收。如符合附件五所述各项条件,即可进驻场地进行施工改造。双方场地移交应签定书面交接文件。如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场地,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元人民币;如超过约定日期三个月,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正式交接场地前,甲方应结清出租物业内所有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提出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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