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租赁给乙方、乙方的租赁仅限于房屋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始至终。
三、月租金计算收取,(元/月),年租金为元。
四、付款方式:
五、乙方应先支付水电押金人民币,合同期满后甲方将返还给乙方。
六、电价按每元/千瓦时表计,水费按元/吨计,不足10吨按10吨计,超过10吨按表计费。
七、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还租金。
1、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让的;
2、擅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和内部设施;
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拒交水电费三个月;
5、那些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健康污染等。)、
八、乙方有义务爱护和保管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按市场价格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房屋,防止第七款所列现象的发生。
十、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十一、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向甲方申请续租或退租的意愿。否则,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权。
十二、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商品,应支付额外的使用费,并与每月水电费同时支付。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