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委托人):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乙方获得目标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以下称“建设单位”)将其三栋研发中心的7600平方米,总造价约3000万元人民币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经甲方介绍由乙方施工,并在20xx年x月x日签订施工合同。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
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该工程项目,已引荐乙方与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已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
3、 本合同中“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与建设单位就该工程项目签订了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并积极配合乙方协调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运作及信息沟通。
2、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在乙方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并得到
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签字认可的前提下配合乙方从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保证质量、进度,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的签字认可。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报酬是指乙方按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金额计算应向甲方支付的报酬。
2、乙方应按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保底居间报酬。
3、居间成功后,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叁拾万元;根据建设单位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施工工期为六个月,乙方分六次按月按居间项目的总金额300万元人民币的15%,计45万元付给甲方。
4、乙方以现金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5、甲、乙双方同意居间报酬按最终结标的工程总造价的10%计标。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同意承担施工总造价的10%的居间费用。
六、违约责任
居间成功后,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2、3款的约定及时全额的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则乙方除应立即全额付清该居间报酬外,还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纠纷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解决。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字签署之日起生效;
2、如果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该工程项目的终止,则合同自动终止;
3、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4、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