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件精神,配合我校“民族精神代代传”专项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通过诗歌朗诵,引导学生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增强爱国主义情感,营造弘扬传统文化、发扬爱国传统的.校园文化氛围。教育学生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培养和发扬优良传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主题:
“弘扬民族精神,争做有为新人”诗歌朗诵比赛
三、在诗歌的形式上,长短不限,古今不限;
在内容上可以中华经典诗歌,也可以是以抗震救灾、北京奥运、微笑面对生活、改革开放为主题的诗歌。
四、活动时间:
11月9日晚上7:00
五、活动地点:
多功能厅
六、活动对象:
7——9年级全体学生,各班可以在班级内先进行选拔,做好辅导,评选出优秀参赛选手。
七、比赛规则:
1、参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切合主题,适合中学生朗诵。
2、参赛采取抽签为序。
3、参赛选手可脱稿、可朗诵。
4、参赛选手必须用普通话朗诵。
5、每号选手朗诵时间3——5分钟
6、参赛人数每班一篇,朗诵形式不限
7、指导教师于11月4日将朗诵材料打印10份上交教研组。
八、评奖办法:
1、评分采用十分制:
(1)、作品内容:作品主题鲜明突出、有思想性。内容积极向上、意境深远。(3分)
(2)、语言表达:语言标准、语调自然、流畅。(3分)(3)、表演技巧: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感染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分)
(4)、整体印象:参赛者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1分)表情自然、举止大方。(1分)
3、奖项设置: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4、本次比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凡参赛选手获奖为优秀指导教师)
5、如须配音朗读,提前和赵磊老师联系。
九、评委:
刘校长、乔校长、徐主任、乔主任、魏主任、张主任、孔书记、乔鹏老师、魏贺军老师
十、活动分工:
会场布置:高云翔万志斌
主持人培训:罗小娜杨小燕计分:宗婧姜延丽高巧玲音响:赵磊
十一、安全保卫:
樊万有、米泽星、张铁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