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时间:20xx年4月中旬—20xx年9月30日
二、宣传方式及分工
(一)网站宣传。在工业经济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宣传企业治乱减负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动态。
(二)媒体宣传。在广安电视台、广安日报等媒体上宣传我委和工商、国税、纠风办等单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有关政策或工作举措。通过电视台采访相关单位负责人1次,宣传其他活动2次以上。
(三)设点宣传。利用现有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岗,宣传企业治乱减负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举措。开展设点宣传活动2次以上。
(四)进社区宣传。按照委内“千名党员进社区”责任分工,采取散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有关政策或工作举措。进社区宣传2次以上。
(五)进企业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组织力量对城区及周边企业开展宣传,提高企业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有关政策或工作举措的知晓率。广安开发区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XX区企业由XX区负责。进企业宣传2次以上。
三、工作要求
1.治乱减负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动态由法规科负责,工业经济信息网宣传专栏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2.电视台采访材料由法规科协调相关单位自行准备,其中,本单位采访材料由法规科负责。
3.设点宣传、进社区宣传、进企业宣传所需资料由法规科提供,办公室印制。
4.广安电视台、广安日报的衔接以及宣传工作的人员安排、后勤保障由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