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报批等规划项目的开展和编制;
2、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等规划项目的开展和编制;
3、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规划项目的开展和编制。
4、负责规划类的其他项目的开展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