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教办、街道教育科,市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12月15日,省、市召开冬季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进入冬季,雾雪天气常见,路面冰冻湿滑,是交通事故、火灾、煤气中毒、滑冰溺水、流感传染病的易发多发期。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管理,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加强校内值班巡逻和护导,特别是加强对易发事故、事件区域(学生宿舍等)的夜间巡逻,避免各类针对师生侵害事故、事件的发生。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师生乘车安全是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各项要求。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做“三无”车辆、报废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劝阻学生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要求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车。下发《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通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接送幼儿车辆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及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接送学生车辆重大交通事故情况,提醒家长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再检查、再落实,防止停运车辆反弹,并认真准时上报每日检查情况。
3、做好食品和卫生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严把采购关、加工关、储藏关,从业者证照齐全,索证、台账、留样完备,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二是做好饮用水设施清洁消毒及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切断肠道传染病传播途径。三是做好冬春流行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冬春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严格落实传染性疾病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传染性疾病的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4、严防煤气中毒,确保取暖安全。一是加强对学校冬季安全采暖设施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调试、监控,确保运转正常安全,并在取暖设备周边设置安全提示;采用煤炉采暖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要安装排烟管道,严防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有条件的地方应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二是重点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采暖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住宿学生安全。
5、严防雨雪灾害事故,保障校舍安全。冬季雨雪较多,各校要对校舍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坚决避免因雨雪而出现校舍垮塌事故。下雪天气,学校要组织清扫道路冰雪,防止师生摔伤。学校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如遇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道路阻隔,交通困难,可采取包括延迟上课或停课在内的一切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6、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特点,镇、街各学校要对电线、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切实抓好防火安全工作,严防火灾发生。老化电线、破损电器、过期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学校要加强对容易引发火灾部位的监控和管理,组织专人逐间对教室、宿舍进行检查,严禁学生在教室、宿舍私拉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用明火取暖,宿舍不得用蜡烛照明,确保安全。要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员工能迅速疏散(重点是防火演练)。学校不得在校内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禁止学生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镇教办、街道教育科,市直各学校及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防范上,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邹城市教育局
二〇xx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