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公租房选房程序
1、发布公告
及时将本次供应房源的位置、套数、户型等信息在区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告。
2、自动配租
配租供应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邀请本单位纪委和保障对象(本次轮候前3名和后3名为业主代表参加配租摇号)监督进行系统自动配租。在本单位纪委和保障对象的监督下依次展示房源信息和配租人员信息后,由保障对象操作启动自动配租系统。
配租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的配租信息并进行核对,如果核对信息不一致或因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致使程序中断,则此轮配租无效,需重新启动自动配租系统。
3、配租结果公示
配租结果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辖区住房保障部门通知配租对象(含全市调剂配租人员)
办理相关手续。自通知之日起,对未在30天内领取(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证号作废,两年内不得再
次申请。规定期限结束后,由辖区汇总放弃人员名单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