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职工首次申请提取时,住房公积金需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房屋租赁满6个月以上。除首次外,以后每隔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3.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前12个月未曾办理过除租房提取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若满足以上条件,届时可携带以下材料至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就近管理部申请提取公积金:
1.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