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主贷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4.提前偿还或结清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
5.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6.如职工的结婚信息可以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查询获得,可不提供“结婚证原件”,如职工对结婚信息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7.办理提取业务时涉及时间限制需对年对月对日。
若该套住房办理的是商业贷款,且符合偿还购房贷款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合同;
2、本人身份证;
3、产权人为配偶的,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提取前一个月内打印的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还款对账单原件或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首次提取,还款对账单或还款存折明细原件需包含第一次还贷至提取前一个月的还款明细,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非首次提取,还款对账单或还款存折明细原件需包含上一次提取至本次提取前一个月的还款明细,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