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5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8:2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最迟要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9:46
1、你所说的长期合同其实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不再约定期限,无特殊情况视为一直干下去。
2、解除劳动合同要看是因为什么,如果是员工的问题,能力不足且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那公司是无需赔偿的。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那就按照在公司干了几年,就赔偿几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按照半年计算。
比如小王在公司干了3年3个月,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要和小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小王或者赔偿1个月工资,此外还要赔偿小王3个月的工资。
3、2个月工资,且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直接赔偿3个月工资,当天就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1:21
第一问:《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就是说没有规定必须签长期合同,但是你在该公司工作满十年再签的合同就是长期合同了,因为决定权在你手上。
第二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问:同第二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3:12
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合同,第三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说工作满十年,应该签武功定期限,如果公司解除员工,按照员工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一年,六个月以上按一年算,六个月或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算,赔偿半个月工资,无固定期限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一样,补偿金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计算的,不是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