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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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41
劳动者自愿和公司解除合同,如果是自愿中断就业的,不可以拿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例如劳动合同终止的,第三天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主动离职的,则不能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