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怎么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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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提供合法证明书,包括住房所有权证明书、身份证明书等证明书。2、卖方提供的供的房屋合法,买方可以支付购房预付款(不需要手续),买卖双方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取保候审。4、立证。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产权状况、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后,交易双方可立项手续。5、缴纳税金。6、办理产权转移手续。7、对于贷款买家来说,与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家双方共同向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查买家的信用,评价双方想交易的房屋,确定买家的贷款额,批准买家的贷款,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家收到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一次发行贷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支付所有房价,卖方交付房屋,结算所有房价后,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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