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 商业信用 消费信用 国家信用 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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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2:22

商业信用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相互提供的信用,其基本形式是赊销和预付款。 商业信用的债权债务者都是企业经营者;商业信用贷出的商品资本;商业信用的规模一般与产业资本运动一致。 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1)商业信用的规模受到企业能提供资本数量的*。

(2)商业信用的供求有着严格的方向 。

(3)商业信用的期限局限——一般是短期 。

银行信用是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是现代经济中最主要的信用形式之一。 特点

(1)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

(2)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数量和方向上的局限 。

(3)银行信用以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为媒介。

国家信用是国家(*)以债务人身份筹集资金的一种形式。 作用

(1)调节*收支不平衡 。

(2)弥补财政赤字的重要手段 。

(3)筹集巨额资金的重要手段 。

(4)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

消费信用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 消费信用形式:赊销、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消费贷款 。

扩展资料:

除以上四种信用之外,信用体系还有租赁信用、国际信用一共6种信用:

租赁信用是租赁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出租设备工具而收取租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形式

(1)金融租赁,又称融资或财务租赁,是一种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租赁形式。多用于专用、大型设备的租赁。

(2)经营租赁,又称服务租赁,用于通用设备租赁 。

(3)杠杆租赁,一种投资和信贷相结合的一种租赁方式 。

国际信用是国际间相互提供的信用。 形式

(1)国际商业信用:补偿贸易、来料加工 。

(2)国际银行信用,主要为出口信贷 。

(3)国际间*信用,期限长、利率低。

(4)国际金融机构信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3:40

1、商业信用① 是指以赊帐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买卖双方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商业信用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直接为生产服务。② 以这种方式买卖商品,在商品转手时,买方不立即支付现金,而是承诺在一定时期后再支付。这样,双方形成了一种债务关系,卖方是债权人,买方是债务人。卖方所提供的商业信用相当于把一笔资本贷给对方,因而买方要支付利息。赊销的商品价格一般要高于现金买卖的商品价格,其差额就形成了赊购者向赊销者支付的利息③ 商业信用具有以下特点: ⑴ 商业信用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以商品形态提供的信用,贷出的资本就是待实现的商品资本;⑵ 商业信用主要是职能资本在商品买卖中相互提供的信用;⑶ 商业信用的发展程度直接依存于商品生产和流通的状况。④ 商业信用是银行信用乃至整个信用体系的基础。
2、银行信用① 是指银行以存款、放款等形式提供的以货币形式为主的信用。
② 银行信用是适应产业资本循环周转和再生产运动的需要而产生的。银行通过借贷关系,将再生产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货币资本和社会上的闲置资本集中起来,再把它们贷给需要货币资本的企业。③ 银行信用具有以下特点:⑴ 银行信用的实质是银行作为中介使货币资本所有者通过银行和职能资本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⑵ 银行信用的对象是货币资本;⑶ 银行信用有可能突破商业信用的局限性,扩大信用的规模和范围。④ 银行信用在信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3、国家信用① 是指国家借助举债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② 国家在这种信用关系中处于债务人的地位;③ 国家信用在国内的基本形式是国债,它通常以发行公债券和国库券的形式来实现;④ 只要政权稳定,国家信用的信用度就是最高的。
4、消费信用① 是指工商企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的信用。② 消费信用的方式主要有赊账、分期付款和发放消费信贷等等。③ 赊账是利用结账信用卡,凭信用卡先购后支付。
分期付款是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先支付部分现款,然后根据签订的合同,分期加息支付余下的贷款;在货款未付清前,商品所有权属于卖者;分期付款多用于耐用消费品的交易。
如果说赊账和分期付款属于商业信用的范畴,那么发放消费信贷则属于银行信用的范畴。根据接受贷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将信贷分成两类:一是买方信贷,银行直接对商品消费者发放贷款;二是卖方信贷,由银行凭分期付款单据作为抵押,对销售商品的企业发放贷款。消费信贷是推销商品、扩大销路、刺激需求的手段。
④ 消费信用是工商企业、银行或其它信用机构向缺乏货币购买力的消费者提供贷款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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