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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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17:01
一、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它是指明太祖朱元璋诛杀宰相胡惟庸的事件,此案牵连甚广,很多功臣良将均被诛杀,后朱元璋废除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政事分归六部处理,从此中国王朝再无宰相一职。
二、空印案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受到朱元璋高度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实为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
明朝初年,每年各个布政使司下属府州县都需派出审计官吏,前往京城户部,核对其所在衙门缴纳*官府的钱粮、军需事宜,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会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这原本是既有的习惯性做法。
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一定不会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们无法事先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之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派往京城的*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到了京城才填写实际的数目。
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情况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相互勾结,舞弊欺诈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将全国各地,各级*部门的正印官全部处死,下属*充军边疆,结果是一些受百姓爱戴的清官也被处死了。
三、郭桓案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是一宗贪污案,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相当深远。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贪污,私吞官粮,于是下旨查办。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朱元璋下令审刑司严刑审讯,此案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并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最后朱元璋下令将一干人等全部处死。
四、蓝玉案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杀功臣良将的重大*案件,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当初隶属于常遇春的帐下,对敌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是明朝开国功臣,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军权对皇权的潜在威胁,使军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到捕鱼儿海(即今贝尔湖),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
但渐渐地,蓝玉开始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在军中,他擅自任罢将校,甚至不听皇命,有次北征还师,夜过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就纵兵毁关强行进入,这一举动引起朱元璋的猜忌。在地方上,蓝玉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此事后为御史*,但蓝玉竟驱逐御史,还让家人私买云南盐1万余引(每引200斤或400斤)进行走私,以上种种行为,终于让朱元璋动了杀心。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下令将他处斩,并诛了三族,平时与蓝玉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也都被定位“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此案被诛杀者多达1.5万人,军中的骁勇将领大多被杀戮殆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17:02
文臣武将几乎一扫而空,凡是封侯的能剩的一把手都数的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