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一、开户程序(一)、适用范围:1、 新参加工作人员(称为A类人员);2、 外单位调入但在原单位未办理公积金的人员,包括本市和外地人员,(称为B类人员);3、 外单位调入,原单位虽办理公积金但在调入前已销户的人员,这一条主要针对外地调入的,包括南通地区六个县,(称为C类人员);(二)、办理程序:1、 A类人员开户程序:须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2、 B类人员开户程序:须由原单位出具未办理公积金的证明,再将该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3、 C类人员开户程序:这类人员已在当地把公积金余额提出,(该余额须由原单位公积金缴纳部门出示证明,证明确是本人缴纳金额),须把提取的金额、提取金额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财务处给其申请好本市账户以后再把其原提出金额补交至新账户中。二、转户程序(一)、账户转入程序:1、 适用范围:外单位调入职工,且原单位有公积金个人账户的。2、 办理程序:只需把本人公积金账号及余额转至职大公积金账户中即可。开户单位名称:南通职业大学开户银行名称:南通市建设银行小石桥分理处开户银行账号:205004016110(二)、账户转出程序:1、 适用范围:调出本单位的职工2、 办理程序:须把新单位公积金账号及开户单位和银行名称告知财务处后办理转出手续。三、支取程序1、 适用范围:(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2、 办理程序:(1)、对于第一条,购房的职工须凭购房*(房产证或契税*也可);建造自住住房的须凭建房证,到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2)、离休、退休职工,凭离休证、退休证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提取证明。(4)、出境定居的,凭在异国的居住证、身份证、单位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公积金一次,凭还款合同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热心网友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热心网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
一、开户
(一)、适用范围:
1、 新参加工作人员(称为A类人员);
2、 外单位调入但在原单位未办理公积金的人员,包括本市和外地人员,(称为B类人员);3、 外单位调入,原单位虽办理公积金但在调入前已销户的人员,这一条主要针对外地调入的,包括南通地区六个县,(称为C类人员);
(二)、办理程序:
1、 A类人员开户程序:须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
2、 B类人员开户程序:须由原单位出具未办理公积金的证明,再将该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
3、 C类人员开户程序:这类人员已在当地把公积金余额提出,(该余额须由原单位公积金缴纳部门出示证明,证明确是本人缴纳金额),须把提取的金额、提取金额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财务处给其申请好本市账户以后再把其原提出金额补交至新账户中。
二、转移
(一)、账户转入程序:
1、 适用范围:外单位调入职工,且原单位有公积金个人账户的。
2、 办理程序:只需把本人公积金账号及余额转至职大公积金账户中即可。
(二)、账户转出程序:
1、 适用范围:调出本单位的职工。
2、 办理程序:须把新单位公积金账号及开户单位和银行名称告知财务处后办理转出手续。
三、支取
1、 适用范围: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 办理程序:
(1)、对于第一条,购房的职工须凭购房*(房产证或契税*也可);建造自住住房的须凭建房证,到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2)、离休、退休职工,凭离休证、退休证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提取证明。
(4)、出境定居的,凭在异国的居住证、身份证、单位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公积金一次,凭还款合同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