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管理系统分级保护涉及的国家保密标准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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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58

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概括起来包括以下方面:1、制作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及产品。2、收发、传递密件、密品。3、使用密件、密品。4、复制、摘抄、汇编密件。5、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都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法律分析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资源接受保密审查,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3、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的文章、著述。4、与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5、有计划地组织本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增强所属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6、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7、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8、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9、自己或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发生泄密事件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58

主要有三个
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BMB23-2008《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方案设计指南》;
还有一个测评的
BMB22-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59

具体请参考以下链接

已经发布的分级保护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58

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概括起来包括以下方面:1、制作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及产品。2、收发、传递密件、密品。3、使用密件、密品。4、复制、摘抄、汇编密件。5、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都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法律分析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资源接受保密审查,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3、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的文章、著述。4、与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5、有计划地组织本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增强所属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6、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7、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8、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9、自己或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发生泄密事件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58

主要有三个
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BMB23-2008《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方案设计指南》;
还有一个测评的
BMB22-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59

具体请参考以下链接

已经发布的分级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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