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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8元;
2013年海口市补贴水平达到每户每月平均336元,公共租赁住房出租面积14743.24万平方米。
*公租房补助资金按照公式法分配。某市县专项补助资金额= [ (该市县年度筹集套数x该市县
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 +E (各市县年度筹集套数x相应市、县上-年财政困难系数) ] x年度公租
房补助资金总规模。其中:该市县年度筹集套数是指该市县当年计划筹集套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
划筹集套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筹集套数。
办理对象
1、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元(含) ;
2、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4000元 (含) ;
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是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含)。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事处(乡镇*) 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事处(乡镇*)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
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
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事处或市住房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