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师考试必须在工作所在地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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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24

对的。

依据《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均分4个半天进行,各级别考试均设置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考试科目。考试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护师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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