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会不弄虚作假,真实可靠。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23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44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主要应该从总工会招待所是否属于国有资产这个角度去分析,工会组织在我国是属于社团性质的组织,其活动经费和部分固定资产的购置是由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支付,如果您所讲的市总工会招待所是由会费筹集建造的,则应该属于工会所有(工会代表全体会员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不属于国有资产,如果是地方财政划拨的资金建造,也就是用国家行政拨款建造,则属于国有资产。
搞清了是否是国有资产以后,问题就清楚了,如果不是国有资产,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国有资产在发生产权变动时,才必须要进行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而非国有资产,则可以由资产持有人根据经济行为性质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审计和资产价值评估。
如果工会代表有相当多人认为改制过程中,对该项资产的处置价格有疑问或异议,可以要求工会对该楼的在处置时点的市场价格进行资产评估,以确认处置的是否合理。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