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是怎样论述国家的产生原因、形式、功能和本质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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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9:16

恩格斯是怎样论述国家的产生原因、形式、功能和本质的?
答: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统治和管理组织。
(1)国家的产生原因。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国家起源理论作了科学的论证。恩格斯认为国家来源于三次社会大分工,其中第三次“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带来了这样的结果:①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金属货币;②由于商业活动、土地的买卖与变化,人们为谋生而流动,使原来的氏族与部落的居民杂居起来。
这些变化引起了社会结构的改变,氏族制度面对这些变化已经*为力了。特别是由于自由民与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之间的利害冲突日益尖锐化,氏族制度更不适应了。于是就需要有一个第三种力量,它站在相互斗争的各阶级之上,压制他们的公开冲突,至多允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合法的形式进行。于是,氏族度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为阶级所炸毁,被新的机关——国家所代替了。
恩格斯所得出的国家的概念表明:①国家是个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②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③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2)国家的形式。
据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观点,国家产生具有三种形式:
①雅典国家的产生形式。它是国家产生的最纯粹最典型的形式;
②罗马国家产生的形式。罗马在氏族制度的末期,经过平民斗争,罗马成立新的人民大会,参加成员按服兵役而定。这个新的制度代替了旧的氏族组织而逐渐发展为国家机关;
③征服罗马帝国的日尔曼人国家的形式。
上述三种形式,是恩格斯分析了雅典、古罗马和日尔曼人国家产生的历史材料所得出的科学结论。这只是说明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原始公社制度瓦解和国家产生的过程有各种不同形式,并不是说只有这三种形式。尽管国家产生途径有所不同,但国家产生的根源却是一致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外部条件只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3)国家的功能: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任何国家的活动都表现为两种基本职能,内部的职能和外部的职能。
①内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实行社会控制,以求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②外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
在具体的国家活动中,国家的内部职能与外部职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从国家活动的性质和方式的角度说,国家的内部职能可以相对地划分为*职能和社会职能两种。国家的*职能与社会职能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社会管理职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这种职能的执行和实现,必须依靠国家权力,所以它又与*统治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职能是社会职能的前提;*职能又必须以社会职能为基础,国家只有有效地实现了社会管理职能,*统治才能够得以持续。
(4)国家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或称哪个阶级的专政。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认为,人类有史以来的一切国家都是阶级的国家,国家的实质是阶级专政。
①国家本质是阶级权力。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当阶级出现,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就产生了国家,当阶级完全消灭,国家就消亡了;
②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阶级专政,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改变,通过社会变革,国家的阶级性质也就随之改变;
③国家是个实体物,是社会组织,是机器、工具。它是实现统治权力的机器,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和主权性,是国家权力同其他权力不同的主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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