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公积金相关问题的解答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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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参加省直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的职工;累计连续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具有城镇户口;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郑州市购买自住住房;

4.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

6.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7.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8.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增加配偶还贷的流程:

增加配偶信息时借款人和配偶应同时到中心信贷大厅办理,提交增加配偶信息申请,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收入证明一份。信贷科将配偶信息加入贷款管理系统后,借款人和配偶方可办理共同还贷手续。

三、开无贷款证明提交的材料:

开无贷款证明时,本人需持身份证、购房合同或购房*到中心信贷科办理。购房人配偶需开证明的,须携带结婚证。

四、最长还贷时间: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贷款年限具体到借款人,最长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

注: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

有两种,即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计算公式如下:

以上内容来自于河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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