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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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6:46
1. 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
2. 公共物品必须由公共部门以非市场方式提供。这可以通过直接生产公共物品来实现,例如直接经营、地方直接首岁经营和地方公共团体经营。
3. 另一种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是间接提供,包括签订合同、授予经营权、经济资助、参股、法律保护私滚芹清人进入、社会资源服务等六种情形。
4. 此外,还有一种新兴的公共物品提供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这种方式是指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