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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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缺斤短两实质上构成了商业欺诈行径。
若经营者在销售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此类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应按照消费者要求进行赔付,补偿额度相当于消费者实际支付价格或服务费的三倍,至少为五百元人民币。
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须遵循相应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