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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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7小时前

青岛市内户口迁移大致分为三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的派出所进行申报。第二步是审核阶段,由分(市)局进行核准。最后,若资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结。

迁移所需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若申请人计划到合法固定住所地实际居住生活,需准备以下文件:经确认的申请书,合法固定住所的凭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未婚声明(适用于法定婚龄未婚子女),共有产权人同意移入落户的声明(如适用),以及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照片。

如果是因为投靠关系落户,申请人需要准备被投靠人的申请,合法固定住所的凭证,被投靠人和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未婚声明(适用于法定婚龄未婚子女),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凭证(若网上核查不到),户主或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产权证(如适用),以及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照片。

若投靠配偶父母,申请人需准备被投靠人的申请,合法固定住所的凭证,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凭证(若网上核查不到),配偶现役军官证或出国定居或注销户口的证明,以及未再婚声明(如适用)。同样,户主或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产权证(如适用)和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照片也是必要的。

集体户之间的迁移则需要申请人提供本人的申请,集体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凭证(若网上核查不到),职工社会参保凭证(若网上核查不到),现工作单位的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接收函,以及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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